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

佛教的財富觀 《福慧 隨身書》 No.004 ◎印順導師 著


三、如法求財不以非法~21-27


還有一些非法的取得,不是一般人所能犯,而只是有關人所能犯的,也略說幾種:

1、「因便侵佔」:或服務政府機關,或服務工商行號,或服務社團學校,利用地位,及職務上的便利,而損害服務事業的財物。這種情形實在太多了,有些甚至是被人看作慣例的。採辦的從中取回佣金;浮報旅費或交際費;低價賣出,高價買進,而自己從中分得一分。總之,為了個人利益,使服務的事業少收多支,都可說是因便侵佔的非法。

2、「藉勢苟得」:這是一般從政人員所最易犯的。利用權勢及職務,非法得財的辦法真多!如人向某機關辦理某項手續,裡面的負責人,不替你辦理,或問題層出不窮,讓人走上好幾回,還說過幾天來。等得急了,或是事情不能拖延太久,只好去賄賂他們,或買禮物送他。財物一到,問題簡化,工作變得極有效率,這是留難的一例。有的查到民家或商店,有小小違犯禁令的事情,如售货而不開貨單,或不蓋店印等。於是表示問題嚴重,以種種來威嚇。其實,不一定是忠實執法,而只要人情到了就完事,這是威嚇的一例。還有是走進商店行號,或者民間富戶,故意刁難,甚至設局陷害,說你犯了什麼罪,要舉發你。你怕事怕麻煩,只有以金錢去討好他,這是誣陷敲詐的一例。還有得財枉法,或縱容親屬収容賄賂等,真是花樣繁多。這是社會的病態,政治上的罪惡。奉佛的弟子們,守法而不貪這些非法財富才是。

3、「經營非法」:出資本,從事工商事業,穫得合法利潤,本是極正當的,但其中也有許多非法的。我不是內行人,當然說不上內行話。扼要的說,貨不真,價不實,量不足,穫得分外利潤的都是。以假的作真的賣,把次第貨當上等貨賣;冒用他家商標,欺蒙顧客,多得利益。價不實,有討價還價的惡弊,這本來無非想遇到不知時價的,可以多賣幾元。等到風氣造成,大有非漫天討價不可的情況,真是害人害己!分量不足;又如斗秤不公,大進小出等。至於不顧國計民生,乘機抬價,囤積居奇等,不但為佛法所不許,有時也會受到政府的取締。經營事業,一定要以合法的手段,謀取合法的利潤。由於人心不良,社會病態所造成的,非法取財的流弊,是會有報應的。大家應互相警惕,如法求財,才能無害於人,有利於己。

現在舉一故事,來說明決不可非法得財。佛弟子目犍連,在家時很有地位,自然就有些有地位的朋友。他的好友中,有名叫陀然梵志的。目犍連出家以後,常在外方弘法。一次,回到了家鄉,陀然梵志當然是他所關懷的一位。有人告訴他:「陀然依賴自己的地位、勢力,作種種不法的行為,從中取利。他是勾結人民,要脅政府;同時又勾結政府,欺壓老百姓」。目犍連聽了,心裡為他的老朋友難過。 一天見到了陀然,想起他的不法行為,就以老友的身分,呵責他不該那樣的胡為。問他為什麼要這樣,陀然解釋為出於不得已。「為了孝養父母,培育兒女,還要修福積德,祭天神祖先等。沒有錢,怎麼辦呢」?目犍連告訴他:「就是為了供養父母,培育兒女,修福祭祖,也是不可以非法取財的」。

目犍連知道他是一篇鬼話,所以進一步追問:「真的是為了這些嗎」?陀然與目犍連是宿生有緣的,也就說實話了。原來他有一位妻子,衣食住行,樣樣要講究,天天要錢花。沒有錢,就連吵帶鬧,弄得家庭不安。陀然為了這,所以才胡亂搞錢。目犍連大不以為然,說他願為婦女的奴隸,自己作惡,而不顧將來的惡報。勸勉他,要為自己而重新做人。

這個故事,開示了我們:凡是非法得來的錢財,無論出於什麼良好的動機,都是罪惡。對於這點,佛法豪不妥協。至於為了滿足妻女的貪欲,而自甘下流,那更不要說了。人不能不依財物而生活,但財富要以清淨的如法得來。一不謹慎,種下惡因,苦報是自己的呢!

福慧 隨‧身‧書 No.004 ◎印順導師 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