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從緣起性的平等性來說:緣起法是重重關係,無限的差別。這些差別的現象,都不是獨立的、實體的存在。所以從緣起法而深入到底裡,即通達一切法的無自性,而體現平等一如的法性。這一味平等的法性,不是神,不是屬此屬彼,是一一緣起法的本性。從這法性一如去了達緣起法時,不再單是相依相成的關切,而是進一步的無二無別的平等。大乘法說:眾生與佛平等,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,這都從這法性平等的現觀中得來。在這平等一如的心境中,當然發生「同體大悲」。有眾生在苦迫中,有眾生迷妄而還沒有成佛,這等於自己的苦迫,自身的功德不圓滿。大乘法中,慈悲利濟眾生的心行,盡未來際而不已,即由於此。一切眾生,特別是人類,不但由於緣起相的相依共存而引發共同意識的仁慈,而且每每是無意識地,直覺得對於眾生,對於人類的苦樂共同感。無論對自,無論對他,都有傾向於平等,傾向於和同,有著同一根源的直感與渴仰。這不是神在呼召我們,而是緣起法性的敞露於我們之前。我們雖不能體現他,但並不遠離他。由於種種顛倒,種種拘蔽,種種局限,而完全莫名其妙,但一種歪曲過的,透過自己意識妄想而再現的直覺,依舊透露出來。這是(歪曲了的)神教的根源,道德意識,慈悲精神的根源。慈悲,不是超人的、分外的,只是人心契當於事理真相的自然的流露。
(本文錄自《妙雲集‧學佛三要》 120~123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