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

菩提心修習的前提

談到修習菩提心,必須由淺而入深。從釋迦佛陀所開示的,大菩薩們常用一種方法,一種程序,來完成他們的菩提心。這修學程序,共有七個階段,卽:知母,念恩,求報恩;慈心,悲心,增上意樂;菩提心。在這以前,還要先具兩種觀念,平等想和悅意相。

一、作平等想:對一切眾生,應該存平等無差別想。這不但從「皆有佛性」的觀點說,卽在當前所見到的男女老幼,各色各樣的人物,賢愚良莠,以及怨親等等,原都彼此彼此,沒有什麼兩樣。現在之所以差別,只是一時的因緣不同而已。若放眼從累生歷劫去看,那麼一切眾生,誰不曾做過我的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戚友?誰不曾做過我的仇敵冤家?若說有恩,個個於我有恩;若說有怨,個個於我有怨,還有什麼恩怨親疏可分別?再就智愚良莠來說,人人有聰明的時候,也有愚癡的時候;聰明的可能變愚癡,愚癡也可能轉聰明。最壞的人,也曾作過許多好事,而且不會永遠壞;好人,也曾做過許多惡事,將來也不一定好。如此反復思索,所謂怨親、賢愚、良莠,這許多差別概念,自然就會漸淡,以至完全泯滅。不過這絕不是混沌,不是不知好壞,而是要將我們無始以來偏私的差別見,易以一視同仁的平等觀念罷了。從前有一位比丘,見某外道顛三倒四的,加以譏笑。但佛警告這比丘說:你且別笑他,你尚未修到不退轉,外道性還存在,將來也許跟他一樣呢!這所以佛教要「不輕未學」,「不輕毀犯」。初學的人,可以由淺入深,漸成大器;卽犯過者,也可能改好,甚至改得比尋常更好,當然也不可輕。從這意義說,個個賢愚一樣,人人怨親平等,不必驕傲,不必自卑,也不必為目前一點恩怨而生愛著或憎惡。如此保持著平衡安靜的心境,依佛教的術語說,是「捨心」。

捨心一旦修成,偏私的怨親意識便不復存在,對任何人都不會愛得發癡,發狂,也不會恨到切骨。一般說來,愛似乎並不壞,然從佛法去理解,則未必盡然。因為一般所謂愛,卽使能多少有益於人,也是偏狹的,自私的,對廣大眾生而言,它不但無益,而且可能有害。大家知道,有愛必有恨,愛與恨似為極端相反的兩種心理,其實只是人類同一染著煩惱的二面性。所以由愛生恨,由愛引致人間的大悲劇,是極尋常的現象。佛教所說的平等大悲,則是先去染愛,而對一切眾生,普遍的予以同情,救濟。至於偏私的愛,是人類本來就有的普徧習性,用不著修學,現現成成,人人都會,如家庭之愛,男女之愛,那個沒有?嚴格的說,就因人人都有所愛,所以世間一切最殘酷的仇殺鬥爭,才不斷的發生。若人人放棄其所偏愛,等視一切眾生,那麼人類的苦難,相信可以逐漸的沒有了。

二、成悅意相:修習菩提心,最基本的先決條件,是打破我們根深蒂固的差別觀念,讓自己與眾生一體同觀,沒有瞋恨,沒有愛念,可又不能是漠不相關。換句話說,不但應於一切眾生作無分別想,而且還要對一切眾生發生深刻而良好的印象,和諧而親切的感情。但這不是私愛,是不帶染著的欣悅心境,佛法稱為「喜心」。若僅有捨心──平等觀念,還是不能成就大悲而激發菩提心。這比方大街上有成千成萬的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,窮的富的,美的醜的,而當我們走過時,不加注意,總是一律平等,沒有什麼好惡之感的。這當然可算是平等的無分別心,但這種無所謂的平等心,對於大悲的修學,並不能發生有效作用。因為這完全是漠視一切,不關切眾生。所以修習菩提心,卽須等視一切眾生,養成一視同仁的心境;又要能夠關切一切眾生,心中養成一團和氣,一片生機。在平等的觀念上,養成一種相關切,彼此和諧的情愫,對大乘悲心,菩提心的成就,是極端重要的!

(本文錄自《妙雲集‧學佛三要》101~104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