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

(二) 慈悲的根源(1)

慈悲是佛法的根本;也可說與中國文化的仁愛,基督文化的博愛相同的。不過佛法能直探慈悲的底裡,不再受創造神的迷妄,一般人的狹隘所拘蔽,而完滿地、深徹地體現出來。依佛法說,慈悲是契當事理所流露的,從共同意識而泛起的同情。這可從兩方面說:

從緣起相的相關性說:世間的一切──物質、心識、生命,都不是獨立的,是相依相成的緣起法。在依託種種因緣和合而成為現實的存在中,表現為個體的、獨立的活動,這猶如結成的網結一樣,實在是關係的存在。關係的存在,看來雖營為個體與獨立的活動,其實受著關係的決定,離了關係是不能存在的。世間的一切,本來如此;眾生,人類,也同樣的如此。所以從這樣的緣起事實,而成為人生觀,即是無我的人生觀,互助的人生觀,知恩報恩的人生觀,也就是慈悲為本的人生觀。單依現生來說,人是不能離社會而生存的。除了家庭的共同關係不說,衣食住藥,都由農工的生產原料,加工製造,由商賈的轉運供給;知識與技能的學習,學問與事業的成功,都靠著師友的助成。社會秩序的維持,公共事業的推行,安內攘外,一切都靠著政府的政治與軍事。如沒有這些因緣的和合,我們一天、一刻也難以安樂的生存。擴大來看,另一國家,另一民族,到這個時代,更證明了思想與經濟的息息相關。甚至非人類的眾生,對於我們的生存利樂,也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。人與人間,眾生間,是這樣的密切相關,自然會生起或多或少的同情。同情,依於共同意識,即覺得彼此間有一種關係,有一種共同;由此而有親愛的關切,生起與樂或拔苦的慈悲心行。這是現實人間所易於了解的。如從生死的三世流轉來說,一切眾生,從無始以來,都與自己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,過著共同而密切的生活,都是我的父母,我的兄弟姊妹,我的夫婦兒女。一切眾生,對我都有恩德──「父母恩」「眾生恩」「國家(王)恩」,「三寶恩」。所以從菩薩的心境看來,一切眾生,都「如父如母,如兄如弟,如姊如妹,和樂相向」。在佛的心境中,「等視眾生如羅睺羅」(佛之子)。這種共同意識,不是狹隘的家庭,國族,人類;更不是同一職業,同一階層,同一區域,同一學校,同一理想,同一宗教,或同一敵人。而是從自他的展轉關係,而達到一切眾生的共同意識,因而發生利樂一切眾生(慈),救濟一切眾生(悲)的報恩心行。慈悲(仁、愛),為道德的根源,為道德的最高準繩,似乎神秘,而實是人心的映現緣起法則而流露的──關切的同情。